1 兑下艮上。损:有孚,元吉,无咎可贞,利有攸往。曷之用?二簋可用享。

2 [疏]「损有孚」至「可用享」。○正义曰:「损」者,减损之名,此卦明损下益上,故谓之「损」。「损」之为义,「损下益上」,损刚益柔。损下益上,非补不足者也。损刚益柔,非长君子之道者也。若不以诚信,则涉谄谀而有过咎,故必「有孚」,然后大吉,无咎可正,而「利有攸往」矣,故曰「损有孚,元吉,无咎可贞,利有攸往」也。先儒皆以无咎、可贞,各自为义,言既吉而无咎,则可以为正。准下王注《彖》辞云:「损下而不为邪,益上而不为谄,则何咎而可正。」然则王意以无咎、可贞共成一义,故庄氏云:「若行损有咎,则须补过以正其失。」今行损用信,则是无咎可正,故云「无咎可贞」。窃谓庄氏之言得正旨矣。「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」者,明行损之礼,贵夫诚信,不在于丰。既行损以信,何用丰为?二簋至约,可用享祭矣,故曰「曷之用,二簋可用享」也。

3 《彖》曰:损,损下益上,其道上行。

4 〈艮为阳,兑为阴。凡阴顺于阳者也。阳止于上,阴说而顺,损下益上,上行之义也。 〉

5 [疏]正义曰:此就二体释卦名之义,艮,阳卦,为止。兑,阴卦,为说。阳止于上,阴说而顺之,是下自减损以奉于上,「上行」之谓也。

6 损而有孚,元吉,无咎可贞,利有攸往。

7 〈损之为道,「损下益上」,损刚益柔也。损下益上,非补不足也。损刚益柔,非长君子之道也。为损而可以获吉,其唯有孚乎?「损而有孚」,则「元吉」,「无咎」而可正,「利有攸往」矣。「损刚益柔」,不以消刚。「损柔益上」,不以盈上,损刚而不为邪,益上而不为谄,则何咎而可正?虽不能拯济大难,以斯有往,物无距也。 〉

8 [疏]正义曰:卦有「元吉」已下等事,由于「有孚」,故加一「而」字,则其义可见矣。

9 「曷之用」?

10 〈曷,辞也。「曷之用」,言何以丰为也。〉

11 「二簋可用享。」

12 〈二簋,质薄之器也。行损以信,虽二簋而可用享。 〉

13 [疏]正义曰:「曷之用二簋可用享」者,举《经》明之,皆为损而有孚,故得如此。

14 二簋应有时,

15 〈至约之道,不可常也。 〉

16 [疏]正义曰:申明二簋之礼,不可为常。二簋至约,惟在损时应时行之,非时不可也。

17 损刚益柔有时。

18 〈下不敢刚,贵于上行,「损刚益柔」之谓也。刚为德长,损之不可以为常也。 〉

19 [疏]正义曰:明「损下益上」之道,亦不可为常。损之所以能「损下益上」者,以下不敢刚亢,贵于奉上,则是损于刚亢而益柔顺也。「损刚」者,谓损兑之阳爻也。「益柔」者,谓益艮之阴爻也。人之为德,须备刚柔,就刚柔之中,刚为德长。既为德长,不可恒减,故损之「有时」。

20 损益盈虚,与时偕行。

21 〈自然之质,各定其分,短者不为不足,长者不为有余,损益将何加焉?非道之常,故必「与时偕行」也。 〉

22 [疏]正义曰:「盈虚」者,凫足短而任性,鹤胫长而自然。此又云「与时偕行」者,上既言「损刚益柔」,不可常用,此又泛明损益之事,体非恒理,自然之质,各定其分。凫足非短,鹤胫非长,何须损我以益人。虚此以盈彼,但有时宜用,故应时而行,故曰「损益盈虚,与时偕行」也。

23 《象》曰:山下有泽,损。

24 〈山下有泽,损之象也。 〉

25 [疏]正义曰:泽在山下,泽卑山高,似泽之自损,以崇山之象也。

26 君子以惩忿窒欲。

27 〈可损之善,莫善忿欲也。〉

28 [疏]正义曰:君子以法此损道,以惩止忿怒,窒塞情欲。夫人之情也,感物而动,境有顺逆,故情有忿欲。惩者息其既往,窒者闭其将来。忿欲皆有往来,惩窒互文而相足也。

29 初九:巳事遄往,无咎,酌损之。

30 〈损之为道,「损下益上」,损刚益柔,以应其时者也。居于下极,损刚奉柔,则不可以逸。处损之始,则不可以盈,事已则往,不敢宴安,乃获「无咎」也。刚以奉柔,虽免乎无咎,犹未亲也。故既获无咎,复自「酌损」,乃得「合志」也。遄,速也。 〉

31 [疏]正义曰:「巳事遄往无咎」者,巳,竟也。遄,速也。损之为道,「损下益上」,如人臣欲自损己奉上。然各有所掌,若废事而往,咎莫大焉。若事已不往,则为傲慢。竟事速往,乃得无咎,故曰「巳事遄往无咎也」。「酌损之」者,刚胜则柔危,以刚奉柔,初未见亲也。故须酌而减损之,乃得「合志」,故曰「酌损之」。

32 《象》曰:「巳事遄往」,尚合志也。

33 〈尚合于志,欲速往也。〉

34 [疏]正义曰:「尚合志」者,尚,庶几也。所以竟事速往,庶几与上合志也。

35 九二:利贞,征凶。弗损,益之。

36 〈柔下可全益,刚不可全削,下不可以无正。初九巳损刚以顺柔,九二履中,而复损已以益柔,则剥道成焉,故不可遄往而「利贞」也。进之于柔,则凶矣,故曰「征凶」也。故九二不损而务益,以中为志也。〉

37 [疏]正义曰:柔不可以全益,刚不可以全削,下不可以无正。初九已损刚以益柔,为顺六四为初六,九二复损已以益六五为六二,则成剥卦矣。故九二利以居而守正,进之于柔则凶,故曰「利贞,征凶」也。既征凶,故九二不损已而务益,故曰「不损益之」也。

38 《象》曰:「九二利贞」,中以为志也。

39 [疏]正义曰:「中以为志」者,言九二所以能居而守贞,不损益之,良由居中,以中为志,故损益得其节适也。

40 六三:三人行则损一人,一人行则得其友。

41 〈损之为道,「损下益上,其道上行」。三人,谓自六三巳上三阴也。三阴并行,以承于上,则上失其友,内无其主,名之曰「益」,其实乃「损」。故天地相应,乃得化醇;男女匹配,乃得化生。阴阳不对,生可得乎?故六三独行,乃得其友。二阴俱行,则必疑矣。〉

42 [疏]「六三」至「得其友」。○正义曰:六三处损之时,居于下体。损之为义,「其道上行」。「三人,谓自六三巳上三阴」。上一人,谓上九也。下一人,谓六三也。夫阴阳相应,万物化醇,男女匹配故能生育,六三应于上九,上有二阴,六四、六五也。损道上行,有相从之义。若与二阴并己俱行,虽欲益上九一人,更使上九怀疑,疑则失其适匹之义也。名之曰「益」,即不是减损,其实损之也,故曰「三人行则损一人」。若六三一人独行,则上九纳己无疑,则得其友矣,故曰:「一人行则得其友」也。

43 《象》曰:「一人行」,三则疑也。

44 [疏]正义曰:「三则疑」者,言一人则可,三人疑加疑惑也。

45 六四:损其疾,使遄有喜,无咎。

46 〈履得其位,以柔纳刚,能损其疾也。疾何可久?故速乃有喜。损疾以离其咎,有喜乃免,故使速乃有喜,有喜乃「无咎」也。〉

47 [疏]「六四」至「无咎」。○正义曰:「疾」者相思之疾也。初九自损巳遄往,已以正道速纳,阴阳相会,同志斯来,无复企子之疾,故曰「损其疾」。疾何可久,速乃有喜,有喜乃无咎,故曰「使遄有喜,无咎」。○注「履得其位」至「有喜乃无咎也」。○正义曰:「速乃有喜,有喜乃无咎」者,相感而久不相会,则有勤望之忧,故「速乃有喜」。初九自损以益四,四不速纳,则有失益之咎也,故曰「有喜乃无咎」也。

48 《象》曰:「损其疾」,亦可喜也。

49 [疏]正义曰:「亦可喜」者,《诗》曰:「亦既见止」,「我心则降」。不亦有喜乎?

50 六五:或益之,十朋之龟,弗克违,元吉。

51 〈以柔居尊而为损道,江海处下,百谷归之,履尊以损,则或益之矣。朋,党也。龟者,决疑之物也。阴非先唱,柔非自任,尊以自居,损以守之。故人用其力,事顺其功。智者虑能,明者虑策,弗能违也,则众才之用事矣,获益而得「十朋之龟」,足以尽天人之助也。 〉

52 [疏]「六五」至「元吉」。○正义曰:六五居尊以柔而在乎损,而能自抑损者也。居尊而能自抑损,则天下莫不归而益之,故曰「或益之」也。或者,言有也,言其不自益之,有人来益之也。朋者,党也。龟者,决疑之物也。阴不先唱,柔不自任,「尊以自居,损以守之」,则人用其力,事竭其功,「智者虑能,明者虑策」,而不能违也。朋至不违,则群才之用尽矣,故曰「十朋之龟,弗克违」也。群才毕用,自尊委人,天人并助,故曰「元吉」。○注「以柔居尊」至「天人之助也」。○正义曰:「朋,党也」者,马、郑皆案《尔雅》云:「十朋之龟者,一曰神龟,二曰灵龟,三曰摄龟,四曰宝龟,五曰文龟,六曰筮龟,七曰山龟,八曰泽龟,九曰水龟,十曰火龟。」

53 《象》曰:六五,「元吉」,自上祐也。

54 [疏]正义曰:「自上祐」者,上谓天也,故与「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」义同也。

55 上九:弗损,益之,无咎,贞吉,利有攸往。得臣无家。

56 〈处损之终,上无所奉,损终反益。刚德不损,乃反益之,而不忧于咎。用正而吉,不制于柔,刚德遂长,故曰「弗损,益之,无咎,贞吉,利有攸往」也。居上乘柔,处损之极,尚夫刚德,为物所归,故曰「得臣」。得臣则天下为一,故「无家」也。〉

57 [疏]「上九」至「得臣无家」。○正义曰:「弗损益之,无咎,贞吉」者,损之为义,「损下益上」。上九处损之极,上无所奉,损终反益,故曰「弗损益之」也。既「刚德不损,乃反益之」,则不忧于咎,「用正而吉」,故曰「无咎,贞吉」也。「利有攸往」者,不利于柔,不使三阴俱进,不疑其志,「刚德遂长」,故曰「利有攸往」也。又能自守刚阳,不为柔之所制,岂惟「无咎、贞吉」而已,所往亦无不利,故曰「利有攸往」,义两存也。「得臣无家」者,居上乘柔,处损之极,尊夫刚德,为物所归,故曰「得臣」。「得臣则以天下为一」,故曰「无家」。「无家」者,光宅天下,无适一家也。

58 《象》曰:「弗损益之」,大得志也。

59 [疏]正义曰:「大得志」者,刚德不损,「为物所归」,故「大得志也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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